🔐 什麼是 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」?

只要你有蒐集、使用「個人資料」——就必須遵守!

Publish Date | 2025/10/02 22:31
Author | 應援編輯部
🔐 什麼是 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」(簡稱個資安維辦法)?

很多 NGO/NPO、協會、基金會最近都在煩惱這件事,其實這不是只有大公司才要注意的規範,而是只要你有蒐集、使用「個人資料」——就必須遵守!

👀 什麼是「個資安維辦法」?

它是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27 條的子法,要求所有 非公務機關(包含 NGO/NPO、企業、學校、協會、基金會…)都必須訂定一份 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》


法源依據

  1. 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(個資法)第 27 條
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依業務之性質,對個人資料採取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,防止個資遭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。
  1. 這是 核心法條,要求所有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資的機關/組織(包含 NGO/NPO)必須有安全維護計畫。
  2. 《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》(主管機關:數位發展部
  3. 這是針對 NGO、協會、基金會、公司行號等 非公務機關的子法。
  4. 第 3 條明確規定:非公務機關應訂定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」,並依據個資檔案特性及業務需要,實施適當的措施。
  5. 第 6 條:計畫內容至少包含:
  6. 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的內部管理程序
  7. 個資安全維護的組織架構
  8. 風險評估與影響分析
  9. 預防、偵測及應變機制(含資安事件通報)
  10. 教育訓練與宣導
  11. 設備安全管理
  12. 系統存取控制與加密
  13. 定期稽核與檢討改善



簡單來說,就是一份 「保護會員、捐款人、志工、客戶個資不外洩」的手冊,包含:


✅ 個資蒐集與使用規範

✅ 存取權限與資料加密

✅ 應變與通報流程

✅ 教育訓練與檢核



主管機關

  1. 數位發展部(資安署 + 個資保護會):統籌個資安全維護規範。*
  2.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:依 NPO 性質不同,會要求送審或查核,例如:
  3. 社福組織 → 衛福部
  4. 學術團體 → 教育部
  5. 公益基金會、協會 → 內政部
👤 誰需要遵守?

🎗️ 公益團體:協會、基金會、社福機構


🏫 教育單位:補習班、學校法人


💼 企業公司:電商、健身房、診所、事務所


🙋 甚至只有「會員名單、捐款資料、志工資料」的小型組織也需要!

🚨 為什麼重要?


法律義務:一旦有會員資料、捐款人名單、志工/受助者個資,就必須符合規範。

避免罰鍰:違反個資法最高可罰新台幣 500 萬元,並有行政責任。

信任與透明:確保捐款人、會員對組織的信任,避免因外洩事件傷害聲譽。

標案或補助必要文件:許多政府或國際合作案,會要求附上這份「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」。

👉 如果你代表的組織還沒有這份「個資安全維護計畫」,現在就該開始準備!

別讓善意的公益努力,因為個資疏忽而受到傷害 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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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在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」正式成立前,由數位發展部擔任統籌角色,負責個資保護相關法規的解釋與推動。依據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布的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修正案,未來將成立一個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」作為個資保護的最高主管機關。該委員會將統一所有個資保護事權,進行更一致性的監督與裁罰。資安署則主要負責全國的資通安全政策與執行。 未來「個資保護會」才是最高主管機關,位階高於各部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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